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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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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王怀申 杜燕盛

据央视财经报道,近日,成都交警公布的一起案例引发广泛讨论:一辆机动车在城市主路200米距离内,先后被18辆车超越,经核查,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刷手机,最终“龟速车”司机受到相应处罚。

所谓龟速行驶,并非遇到拥堵、故障时的被动缓行,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违反道路最低限速,比如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二是路况良好的前提下,车速显著低于车流整体通行节奏,与周边车辆形成巨大速度差。低速行驶的车辆与车流存在较大的速度差,会导致其他车辆为了避让,而频繁减速或变道超车,容易引发拥堵和交通事故,甚至诱发路怒行为。成都等地已运用人工智能手段对“龟速车”进行治理。我们日常驾驶应严格遵守限速要求,避免超低速占道,更不能在行驶时拨打和查看手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黄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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