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主领回遗失的现金。

▲事主遗失现金一幕。

▲事主给学校送锦旗致谢。
茂名网讯 9月9日,化州市榕城中学5名学生捡到1000元现金,委托民警协助寻找失主。9月10日教师节当天,民警前往学校为他们送上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老师称“这是教师节最好的礼物”(见《茂名晚报》9月11日06版报道)。9月12日,记者获悉,5名学生捡拾的1000元现金,已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完璧归赵。为表达感激之情,失主刘付女士特意制作了两面锦旗,分别送往中垌派出所和榕城中学,对警方的尽职尽责和学校的德育培养表达感谢和敬意。
9月9日傍晚,榕城中学初中二年级谢镇杰、翁章豪、伍柯楠、陈富山、刘明磊5名学生,返校路上意外拾得1000元现金。面对数额不小的款项,5名少年第一时间想到了焦急的失主,他们在四周询问路人尝试寻找失主未果后,果断决定将现金交至辖区公安机关中垌派出所。在派出所里,5名少年向值班民警详细说明拾到现金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请民警协助寻找失主。中垌派出所对5名少年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专程到学校通报表扬,对他们进行表彰奖励。
另外,接到5名少年送来的现金后,中垌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找寻失主工作。因为期间派出所没有接到群众遗失现金的警情,民警便紧紧围绕现金捡拾的地点、时间,全面查找周边的相关视频资料,同时开展走访调查等工作。经过大量调查,9月10日晚,民警从一处位于居民楼角落的视频资料中,发现一名疑似失主的女子身影——该女子身穿黑色条纹上衣、黄色长裤,驾驶两轮摩托车。视频显示,9月9日18时许,该女子驾车经过路口转弯处时,从其左边裤兜掉下一沓东西。约5分钟后,被路过此处的5名学生拾起。那沓东西正是5名学生上交给公安机关的1000元现金。
这名“马大哈”的失主到底是谁?
民警通过循线调查等方式,迅速锁定了失主的身份信息——失主是中垌镇塘村的刘付女士。随后,民警与刘付女士取得了联系。凑巧的是,9月10日晚8时多刚忙完家务的刘付女士在手机上刷到5少年拾到现金的视频,正怀疑这钱会不会是自己的,刚好中垌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刘付女士在电话中告诉民警,9月9日下午,她从家中取了3000元现金给读幼儿园的孩子交学费。去到学校发现老师忙不过来,自己又要赶着回家做家务,便先离开学校准备改天再交。待其回到家里,想把出门前装在裤兜的3沓百元面值的3000元现金掏出来时,发现只剩下2沓,其中1沓已不知遗失何处。想着这钱是半路掉了,肯定已被人捡走,虽然家里经济并不宽裕,这笔钱自己要做很久的零工才能赚到,但如果报警让家人知道,家里的老人又会忧虑伤心,刘付女士便选择缄默不语。
当从民警口中了解事情经过,刘付女士很激动,“以为这钱没有了,没想到让这群孩子捡起来交到派出所了。”为了表达内心的感激,刘付女士特意连夜制作了两面锦旗。
9月11日上午,刘付女士高高兴兴地来到中垌派出所,从民警手中领回自己遗失的1000元现金,并向民警送上一面写着“尽职尽责,为民寻物”的锦旗。
随后,刘付女士又专程来到榕城中学,当面向5名拾金不昧的好少年致谢,并向学校送上一面写着“为民解忧,拾金不昧”的锦旗。
在送锦旗的现场,刘付女士见到了5名拾金不昧的少年,她激动地说:“这5位同学不仅在教师节给老师送了最好的礼物,也是给社会树立了榜样,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到非常温暖,也让我看到了学校教育的成果。同时,我也要感谢公安民警的认真负责,让我感受到警民之间的温暖传递。”
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黄海樱
图/通讯员 黄海樱
编辑:王 剑
初审:温 国
终审:何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