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某先生(化名)等数名征信“白户”被某团伙招募,通过短期缴纳公积金、伪造银行流水等方式“包装”资质,向某发卡平台批量申领信用卡后交由他人实际控制使用。背债人仅拿到少量好处费,最终不仅被列入黑名单,还因参与造假行为被追究相应责任。
案例分析:信用卡不是“白捡的额度”,申请资料造假、将卡片交由他人使用均涉嫌违法。发卡平台追责的对象是签署申请材料的本人——即便卡片在中介手里被套现,平台依然向持卡人催收。中介让背债人配合“刷公积金”“造流水”,本质上是在伪造收入证明,一旦发卡平台核查发现异常,不仅会立即停卡、要求全额还款,还可能以涉嫌骗领信用卡报案。更隐蔽的风险是,背债人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中介用于在其他平台重复申卡,形成更大规模的债务。信用卡领用合约明确约定“仅限本人使用”,出租出借即构成违约。
风险提示:①不将信用卡交给中介“刷流水”或他人使用,信用卡仅限本人保管;②不配合伪造公积金、银行流水等材料,造假即违法;③办理信用卡请通过发卡机构官方渠道,不通过中介代办;④发现卡片异常交易应立即挂失并联系发卡机构。
来源:广发银行茂名分行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何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