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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节目表示

我市争取2026年底前建立长护险制度

茂名网讯 5月20日上午,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有关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长护险建设、异地就医结算、门诊统筹额度、新生儿参保、挂号费调整等市民群众关注的政策法规、热门话题、咨询提问、网友留言、投诉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节目还邀请了参评员嘉宾参与监督。


问:我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2025年起,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我市全面启动建立茂名市长护险制度工作,目前正在推进核心政策印发实施,争取2026年12月底前建立茂名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拟2027年起先从覆盖单位职工等人群起步,拟2028年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人群全覆盖。


问:市医保局在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目前,我市实现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省内异地住院更能免备案直接结算。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我市辖区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申请提交后,审核进度也可通过上述渠道实时查询,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办理状态,减少往返跑腿和等待时间。2025年,我市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率达到99.29%,绝大多数参保人已无需再回茂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今年门诊统筹额度、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职工在当年度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必须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就医选点,年度内限变更1家次,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就医在选定的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站)、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202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每人每年2088元。

参保居民在当年度选定2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就医选点,年度内限变更1家次,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202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每人每年275元。


问:新生儿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新生儿不受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自孕期28周起至出生180天内按照我市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生儿出生180天后在当年度内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两年再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则按规定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新生儿监护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或“新生儿预参保登记”业务。也可由新生儿监护人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或前往参保所在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


问:目前我市“挂号费”收费现状如何?

答:从今年3月30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查费(俗称“挂号费”)有所调整。三级医疗机构的主治及以下医师挂号费由6元调整为10元;副主任医师挂号费由12元调整为20元;主任医师挂号费由16元调整为25元。二级医疗机构的主治及以下医师挂号费由5元调整为9.5元;副主任医师挂号费由10元调整为18.5元;主任医师挂号费由12元调整为23.3元。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费由9元调整为10元。我们“挂号费”与湛江市、阳江市保持基本一致,在全省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问:我市“挂号费”的报销政策有没有同步调整?

答:我市原来标准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最高可报销6.3元/人,二、三级医疗机构统一报销3元/人。现在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最高可报销7元/人,职工在选定二级医院可报销5.7元/人,在选定三级医院可报销5元/人,居民在二三级医院报销3元/人不变。同时,我市已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政策:普通/专科门诊72小时内,同一病症复诊、取检查结果免重复缴诊查费,有效降低多次就医成本。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海锋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黄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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