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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夫人文化史话·第九章冯氏奇儿高力士(1)

吴兆奇

讲起冯君衡事件,一定会使人联想到冯冼家族幸存下来的根苗高力士。能保存这条根苗,人们会以为这是幸事,可是他毕竟姓了高,而不是姓冯。

湍流先生笔下的高力士

关于高力士,茂名市著名作家湍流先生,花了许多时间和心血,做了全面的研究,他遍读《旧唐书》《新唐书》《历代通鉴》《唐鉴》《中国深宫实录》《史林小札》《中国宦官大观》,《掌宫宦官历代名太监秘史》《中国历代名人辞典》等史籍中有关高力士的资料,做了综合分析,写成了《宦官高力士其人其事》,对高力士的描写可谓精刻入微,评价中肯。这里摘引他的文章中的一些段落,以飨读者。

冯君衡被杀后,“他留下三个子女,最少的儿子冯元一年仅10岁”;“冯家遭了浩劫,冯元一和其亲姐姐冯媛被岭南讨击使李千里看中后便掳去作‘贡礼’作敲门砖了”。

“冯元一被掳到李千里家时,会上了新的朋友金刚,他被李改名为力士,并实施了阉割。”

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李千里回京禀报岭南平叛战果,便把力士和金刚作为特殊的贡品进献给女皇。武皇见两个阉儿长得眉清目秀,很是壮实,封李千里为右金吾将军,把力士留在身边当内侍,金刚便在宫中做饲养禽畜等工作。力士带着家仇私怨入宫中,面色常露心声,又因冒犯了“控鹤府”武皇的面首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接连不断地鞭笞和恶骂,未满一年被逐出宫廷去了。

力士流浪街头,陷入了极度困境,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得到宦官高延福的收留庇佑,也算因祸得福,为高力士再度回宫作了铺垫。

高延福,渤海人,原为武三思的家奴,后被武三思荐入宫中,担任奚官丞。他城府颇深,因而官运很顺,很快便获得六品官衔,担任了宫闱令。他看准力士资质不错,收为养子,从此力士姓高。

高延福利用自己的身份带着养子出入武三思家里,利用这个串门和帮助三思做家务的机会,不仅讨好了武三思,同时也让力士结识了不少达官贵人。一年后,由于武三思的周旋和提携,武则天又召高力士进宫,隶属于司宫台。在深宫中,高力士逐渐长大,他身高六尺半,一表人才,又因他出于投机,自此之后显出了平和的气度,办事谨慎周密多了,在传宣武则天的诏令中很乖巧,被授予宫闱令,与他的养父高延福同局当差。

“长安三年(703年),高力士随武皇回到洛阳,过了两年之后他23岁时,卷入了一场著名的朝廷重臣与女皇嬖宠之间的斗争。自武则天称帝后,高宗诸子与武后诸侄之间,拥李派与拥武派之间,以武承嗣为首的诸武势力占了上风,他们培植党羽,勾结酷吏,陷害忠良。在吉顼、李昭德、狄仁杰、张柬之、魏玄同等人的坚决主张下,武则天召回庐陵王李显,准备立太子。这对武承嗣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以至他怏怏不乐,呜呼去了……”

“长安五年(705年),武则天病危,居于洛阳宫的长生殿上。张柬之以宰相身份,与崔玄、敬晖、桓彦范、袁恕己等密谋,拉拢右羽林大将军李多祚,制定了政变计划。正月二十二日,张柬之、崔玄、桓彦范等率左右羽林兵500人,聚于洛阳宫北门起事。李多祚、王同皎(皇太子的女婿)等人到东宫扶拥皇太子李显上马,奔到玄武门会合,政变军兵过关斩将直入禁宫,诛杀张易之、张昌宗,于迎仙院庑下直逼女皇逊位。正月二十四日,武则天被逼传位于太子李显。次日,唐中宗即位于通天宫中。二月复国号‘唐’,并将神都洛阳改回东都。至此,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的政治统治便完全结束。在诛杀二张的过程中,高力士父子作为旁观者,显出了滑熟的政治才能,在多事之秋中他们父子趋炎附势……与武三思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唐中宗重登皇上宝座,立韦氏为皇后。神龙二年(706年)十月,唐王朝中央统治机构从东都迁回长安。相王李旦和其诸子也回京师,居归旧宅兴庆坊内。相王的三子李隆基担任了卫尉少卿,在政治上崭露头角。这期间高力士看准了李隆基,拼命捧吹,因二人年龄相仿,骑马射箭切磋武艺,很是投机,很快便结成了伙伴。”

“唐中宗软弱无能,又优游享乐,而韦后野心勃勃,效法武后干预朝政。韦后与武三思私通,她的女儿安乐公主又嫁给了武三思的次子武崇训,他们勾结一起,权倾人主,密谋着夺权。”

“景龙四年(710年)六月二日,韦后与女儿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了唐中宗。六月七日,皇太子重茂(中宗的小儿子)即位,时年16岁。皇太后韦氏临朝称制,操纵朝政。韦后的举动令李唐大臣和宗室人人自危,26岁的李隆基及其谋士当机立断,果敢地发动了政变。六月二十日晚上,李隆基邀集担任过朝邑尉的刘幽求,太平公主之子薛简,尚衣奉御王崇哗等人于禁苑总监钟绍京家定计。二更时分,葛福顺奉命返回羽林将士屯守的玄武门,斩韦后侄子韦璇、韦播等人,然后分兵,令葛福顺、李仙凫分别率左、右万骑,攻打玄德门和白兽门。三更,两军会师凌烟阁。李隆基率众突入玄武门,太极殿守卫中宗灵柩的士兵很快就溃败了。禁宫中一片混乱,韦后如丧家犬,被军士所杀。安乐公主、上官婉儿、宗楚客、武延秀、韦氏诸子及党羽均被一网打尽。”

(未完待续)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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