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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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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陶小莫 杜燕盛

据法治日报近日报道,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场汽车改装博览会现场,一辆改装后的汽车从博览中心门前以近90公里的时速“炸街”而过,当时路面因降雨较湿滑,车辆很快失去了控制,开始疯狂旋转。在众人惊恐的目光和惊呼声中,车子径直撞向路边护栏,巨大的冲击力使车辆严重受损,零件四处飞散,现场一片狼藉。相关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顾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长期以来,公众对“炸街”的认知多停留在“噪音扰民”“影响休息”的层面。深夜轰鸣而过的改装车,扰人清梦,令人反感,但往往因缺乏直接伤亡后果而被轻视。一些驾驶者甚至以此为荣,将公共道路当作私人赛道,追求速度与轰鸣带来的“快感”和“流量”。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即便被查,也不过是罚款扣分,代价有限。此番判决打破了“单人驾车不算追逐竞驶”的认知误区,明确“主观炫技+客观危险”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一认定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标尺,让驾车“炸街”者再无侥幸可言。当“炸街”不再是“小打小闹”,而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那些追求刺激的驾驶者才会真正掂量代价。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何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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