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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城市记忆 守护历史文脉

我市扎实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信宜市镇隆镇八坊村红楼。

高州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

长坡镇旧城村古城墙遗址。


茂名网讯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建设发展重要的软实力。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摆在城市更新首位,提出“守护好历史文化,在城市更新中不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破坏传统风貌,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迹和古树古村落,延续城市文脉,让城市留下记忆,增强人们对城市的归属感”的具体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对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红色遗迹等方面的保护能力和水平,让城市建设更具韵味,为地方发展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目前,我市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1座,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2个,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3条,历史建筑37处。

■多点发力稳保障夯实保护传承基础

近年来,我市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和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健全适应新理念、新要求的工作举措和体制机制,以及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推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

强化政策保障,逐步提升保护水平。我市印发了《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制止破坏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名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茂名市历史建筑标志牌的通知》等文件。市住建局和市司法局牵头研究,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进行立法,将《茂名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此外,我市加强与省有关专家沟通,把脉我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等资源的保护传承工作;省规划院提供技术支持,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茂名市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工作思路》《茂名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工作建议书》,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指引。市住建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求,制定了《茂名市在城市更新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指引》,提升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建设、实施和管理水平。

拓展资金支持渠道,夯实保护传承的基础保障。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提前储备谋划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向省住建厅申请项目资金,2022年下达省级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高州市历史建筑的修缮;2024年下达省级专项资金460万元用于红旗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及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储备2025年历史文化保护项目9个,申报省级资金6426万元。

不仅如此,高州市将历史文化名城日常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结合统一建设,争取了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资金约1.2亿元;茂南区申请了粤东西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约1.5亿元用于红旗路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微改造和风貌修复,打造历史文化街区。

■坚持保护与利用更好传承历史文脉

我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特别深入挖掘现有或拟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中的历史建筑,并加强历史建筑的挂牌及测绘建档,共有37处历史建筑完成挂牌、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同时,坚持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让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效融入城乡建设,让更多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

红旗路是茂名市最早建设的城市干道之一,它不仅是城市交通的重要枢纽,更是茂名历史和文化的象征。为传承和弘扬茂名不畏艰苦、开拓创新的油城文化,我市积极推进红旗路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推动红旗路片区“微改造”。以传承、复兴茂名工业奋斗的历史为主线,以打造产业价值、文化创意、活力街区的都市空间为理念,对红旗路地段进行深入规划设计。目前,作为第一期第一批风貌提升工程的百货大楼、新华书店的加固与修缮工程已完工。

高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现已完成了多处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并启动了活化更新工程。如开展高州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提升工程,以修旧如故的原则,从建筑立面整饬、道路铺地翻新、店面形象提升、廊下文化空间及口袋文化公园打造、灯光亮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整治提升。此外,完成长坡镇旧城村村落布局走访,历史遗存、高州古城旧城墙旧址挖掘,高州城区艮龙路、府前路、北直街等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踏勘工作,并形成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差距评估报告,加快推进高州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步伐。

电白在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注重对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修缮和整治,在保留和传承古建筑风貌的同时,实现沿街建筑与古建筑的和谐融合。其中,麻岗镇白马村的乐山公祠(亦称白马乡农会旧址)是中共广东南路第一个乡党支部和电白第一个乡级农民协会的所在地,为推动红色文化传承,电白发展白马村“红色特色文化村”,将白马村古建筑及周边风貌的提升纳入实施计划,并加紧建设。

■聚焦重点抓落实推动文化传承发展

当前,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现新面貌、跨上新台阶,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保护。接下来,我市将在队伍建设、宣传教育、资金统筹、保护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挖掘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在城市建设中全面融入特色文化元素,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中增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课程,围绕典型违法案例开展领导干部专项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资金争取和统筹使用。指导各地将历史文化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创造条件向上级争取中央、省各种专项保护资金支持,鼓励通过产权人出资、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开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确保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修缮。

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有关从业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从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传承传统建筑建造修缮技艺,建立健全传统建筑工匠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政策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保护行为。按照“区域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工作要求,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美丽圩镇等工作,持续挖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加强现存历史文化遗产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全面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力。


文/茂名晚报记者 和沛蓉 通讯员 茂健

图/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岑稳

编辑:刘敬源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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