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王琪 童戈
本该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却不是活人,邻居的房子是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这让赵先生感到既膈应又有些害怕。据调查,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我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新闻来源:法治日报)
“骨灰房”现象其实已存在多年了。选择“骨灰房”的业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线大城市,由于墓地价格高、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于是将目光瞄向位置比较偏僻、单价便宜的小区。然而作为邻居,有谁愿意与死者为邻?正如专家指出,此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并且购房人将“居住”用途的住房改变为“丧葬”用途的“骨灰房”,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面对两头难题,唯有增加公益性安葬设施供给,并加强生态葬补贴和引导,才是有效解决的办法。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邓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