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为保障人民群众户外健身安全,日前,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以“督促整治户外公共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安全隐患”为主题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九个行政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户外公共体育健身休闲设施存在的问题,指出部分器材出现了“带病”工作的状态,一是超出使用年限,或安全使用期限不明;二是使用说明标识牌模糊不清,或者未设置操作说明和使用警示标识;三是部分设施零部件磨损、缺失、生锈掉漆,螺丝松动、轴承不灵活等;四是器材安装选址不合适、场地破损、器材间距不符合规定等。
各行政单位代表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立即着手排查和整改。并对镇政府(街道办)提出建立台账、规范申请安装报批手续、落实管理职责等建议。
加强户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不仅是文明创建的要求,更是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市人民检察院希望相关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让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安全上岗”。
通讯员董永波吴章玮
编辑:李慧敏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