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镇、村(居)委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近日,滨海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辖区各镇、村(居)委消防安全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培训。
茂名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镇、村(居)委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近日,滨海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辖区各镇、村(居)委消防安全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培训。
培训会上,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结合《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茂名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内容,阐述了镇街、村(居)委的消防工作职责。《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督促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人员的用火用电安全监管。
随后,监督员认真解读剖析了近年来典型的“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电动车”等火灾案例,并着重讲解了基层网格员针对这几类场所如何开展日常隐患巡查,使网格员真正掌握场所消防安全巡查的要点,切实提高日常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和处理隐患的能力。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乡镇、村(居)委消防工作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和意识,为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打牢坚实的基础。滨海新区消安委办表示,将加强对镇街、村(居)委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持续抓好社会面火灾隐患治理,为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梁恩瑜)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黄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