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国第十一个“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茂名交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通讯员陈俊威摄
茂名网讯 在全国第十一个“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茂名交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联合学校开展少年交警队大劝导活动
“叔叔,不带头盔骑摩托车是不安全的,也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12月1日上午,一群身穿帅气“警”服的“小交警”,在方兴小学门口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锻炼实践能力。
当天上午7点30分左右,正值上课高峰期,18名“小交警”在民警、辅警的带领下走上街头,维护交通秩序,并向往来的市民群众派发《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遇到电动车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他们积极上前加以提醒和纠正。
“平时上下课看到警察叔叔在执勤,感觉他们好辛苦,今天终于我也可以出一份力,希望我们城市交通变得更加有序。”参与当天活动的方兴小学五年级小朋友宁佩卿告诉记者,她昨天看到活动就报名了,非常开心可以参加。
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沐德告诉记者,今年“122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开展此次活动是为了提高学生、学生家长及广大市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呼吁市民群众守法出行,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此次活动非常有意义,让学生每天上下课期间与警察叔叔阿姨一起维护交通秩序,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也能带动学生家长重视交通安全。”方兴小学校长梁强辉说。
联合教育局发出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引领广大学生意识上崇尚规则,行为上遵守规则,带动家庭乃至全社会形成守法明礼、安全文明、自觉自发的交通文明新风尚,近日,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发出《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呼吁家长做到:
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驾驶人、乘车人均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扣带;驾驶人前面不能载人,后座乘客必须满12周岁,乘车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
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证件齐全(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驾驶无牌车、遮挡号牌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严禁逆行、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驾乘人员均要系安全带;车辆行驶时,不能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电动自行车要登记上牌后方能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能搭载不满12周岁的孩子,并且要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主动礼让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仁娟
编辑: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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