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了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广东有4个县(市、区)入选,分别是广州市从化区、高州市、南雄市、陆丰市。
▲高州根子镇桥头村美如画。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岑稳摄
▲杏花村农业产业示范种植基地。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岑稳摄
▲高州马贵高头垌村村道实现黑底化。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甘杨松摄
茂名网讯 高州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这是昨天下午从高州传来的好消息。
昨天,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了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广东有4个县(市、区)入选,分别是广州市从化区、高州市、南雄市、陆丰市。
据记者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评审,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申报单位纳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示期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
示范县创建注重体现东、中、西部区域特色。其中,东部地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创建任务包括:持续推动乡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育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推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重点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县乡村一体、网格化管理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增加高品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率先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近年来,高州市在全面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不俗成绩。该市以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以创新治理模式凝聚合力,将文明融入乡村建设,把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域全力推进,构筑起乡村振兴齐抓共管的强有力格局;2020年以来,该市获得全国首批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中国乡村振兴十大示范县等国家试点或示范称号19个,获得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等省级试点或示范称号11个。高州是2022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广东省推荐对象(全省唯一)。这是高州市创新推动全面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该市在全链条建设上,特色产业优势凸显,实现集群发展;在农业联结联建工作上,实现创新发展,2021年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666元,同比增长10%;在共建共享工作中,实现了美丽乡村的幸福生活,实现了绿色生态、风貌提升、环境优美。一批乡村建成了美丽乡村,成了“网红村”,成了旅游地,村民过上了幸福生活。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光耀 通讯员李波锋
编辑:关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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