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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信息要受法律处罚

摘要: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化州市孙某通过其抖音号,以现场直播的方式,发布一段化州某酒吧门口打架的视频,并加上字幕“出力打,打赢坐监、打输住院!”据调查,当天化州某酒吧门口没有发生相类似案件,该视频系一段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化州市孙某通过其抖音号,以现场直播的方式,发布一段化州某酒吧门口打架的视频,并加上字幕“出力打,打赢坐监、打输住院!”据调查,当天化州某酒吧门口没有发生相类似案件,该视频系一段旧视频,孙某将其配上音乐加上字幕,渲染成“现场直播”,并在网络上热传。警方循线抓获嫌疑人孙某。孙某因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今是一个网络信息活跃的时代,不少自撰的文字、图片、视频很自由、很容易发到媒体平台上,可供全国甚至全世界网民阅读观看。但是,如果撰写、转发传递虚假、恐慌、诬谤、妄议等信息造成严重影响,触犯法律,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见,捏造事实,发布恐慌信息,或为发生当地的一些事件添盐加醋,都不是有些人以为的开玩笑,而是很严肃的事情。倘若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就不仅是行政拘留了。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网络谣言入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网络谣言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我们面对一条条网络信息,要开动脑筋,运用知识、经验,理智地思考,判断其可信度,不要随手转发。更不要捏造事实,害人害己,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对于网络流传的敏感信息仔细甄别,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罗本森(信宜)

 

编辑:林奕余

初审:温  国

终审:张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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