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茂名网讯 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兽药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2017年6月份开始,林某在其自己家中,以喹乙醇和葡萄糖为原材料生产制作兽药。然后,林某将生产制作的兽药通过淘宝网店、微信等方式进行销售,并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2018年1月,公安机关在林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扣押相关物品。经现场勘验,公安机关在林某家中发现贴牌兽药、原材料、电子称、封装机、纸质包装箱、包装铝合金罐各一批。
经调查,林某生产的贴牌兽药并非所涉品牌方的原厂家生产,且没获得原厂家的授权销售。经检验,林某生产销售的兽药不符合规定。经对林某被扣押的记账簿、淘宝网店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林某共计销售伪劣产品金额为134725元。
电白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予刑罚,依法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谢力忠 通讯员邱少梅
编辑:关杜花
初审:许 泰
终审:朱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