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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诚信理念】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

打击虚假宣传 净化征信环境

摘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说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茂名网讯 个人“征信洗白”,一条3000元!如果你看到这样的广告,会不会信以为真?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为名的非法广告,声称可以删除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为个人征信“洗白”,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为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整治“征信修复”乱象,打击非法征信活动,最近,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联合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积极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协调联动,各部门就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达成共识,并联合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的合作备忘录》,构建起联合监管合作机制。在《关于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的合作备忘录》框架下,连日来,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联合市发改局、市金融局和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地走访排查辖区20家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征信”字样的机构,排查中发现其中3家机构已注销,目前已对剩余的17家机构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实际未从事征信业务的其中5家机构,列入征信乱象治理企业名录,并督促这些机构主动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对核查中发现存在注册地址虚假、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等异常情况的其中10家机构,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对假借征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征信修复”名义开展牟利活动的其中1家机构,联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进行重点打击。

据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说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提醒各位市民:一切关于个人征信能够有偿修复的说法都是属于虚假宣传,其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幌子,收取高额服务费用,不仅无法删除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自身的经济损失。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这类征信市场乱象行为,举报电话为0668-3918115,共同净化茂名征信市场环境。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梁雪玲 通讯员张洪珲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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