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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45万

摘要:

具体政策调整为: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政策调整自今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调整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决定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这也是继今年3月份提高额度之后再次进行上调。

会议通报了我市今年1至4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截至4月底,全市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7114家,缴存职工27.08万人,1至4月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1%,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53.59亿元,累计新增开户单位231家,新增缴存职工8065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8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提取率68.41%,较去年同期降低7.13%;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679笔4.1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5.7%、45.24%。个贷率为76.51%,比去年同期降低8.17%。截至3月底,累计实现增值收益6025.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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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请示》。会议指出,为更好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再次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

具体政策调整为: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政策调整自今日起执行。

文/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霞

来源:茂名日报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朱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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