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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英雄缘何成了护黑“勇士”? 2008-06-24 08:57:51 作者:沈仰佑 来源:名升网
45岁的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在辽河油田看守所受审。与他一同受审的还有一个23人的涉黑团伙。这位在打掉“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时贡献突出的一等功臣,被控为这个23人团伙提供庇护并接受贿赂(6月22日《茂名晚报》)。 据悉,张建明被捕前主管刑侦工作,曾因主办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视为“打黑英雄”。“打黑英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团伙,虽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却同样值得令人警醒和反思。尽管庭审还在继续,审判的结果还不得而知,但基本的犯罪事实还是比较清楚的。 张建明由“红”变“黑”,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但有几点恐怕是明摆着的: 一是丢了“真我”。从前有个人外出,父母教他一路上只念三件事:包袱、雨伞、我,以免丢失。其人遵嘱,一路念之不已。夜宿客栈,早起持雨伞、背包袱欲出,忽然念道:怎么“我”不见了。这当然是则笑话。不过生活中,却常有丢失“我”的事,究其原因,则因平日把“我”看得太重,结果反而将“真我”丢失了。按理,张建明应该从刘涌身上汲取教训,可当他成了“打黑英雄”,便自认为进了“保险箱”,以致使“功臣”变成了前进的“包袱”,最终丢了“真我”。 二是交友不慎。凡朋友,当以讲信重义,因为“势利之交,难以经远”。还应看到,“友分益损”,交友的好坏对人生的关系极大,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而在交友时必须慎择,“结有德之友,绝无义之朋”。而张建明却不是这样,他与郝万春(沈阳富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相识在1994年,张时任于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在10多年的时间里,两人一直保持着很好的私人关系。公诉机关认为郝万春涉黑团伙的壮大与张建明有着密切关系。 三是心中有“贼”。明代的王守仁有一句名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所谓“心中贼”,就是人们追求功名利禄的种种妄念。人心被这些妄念所堵,必然有眼看不清方向,有腿走不上正路。所以,张建明护黑受贿,决不是偶然的,是他的“心中贼”不断作祟的必然结果。 “打黑英雄”成为涉黑团伙的保护伞,除却自身原因,当然与主管部门特别是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缺位,也不无关系。黑老大坐大,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总是经历了一定的时日,其有恃无恐的胡作非为,当地老百姓也不会噤若寒蝉,为什么一些部门却当了“瞎子”、“聋子”?为什么刘涌涉黑案之后,不引以为戒,建立强有力的反腐惩防体系,或者已经建立却又成了地地道道的摆设?为什么有些地方在动辄实行“一票否决”的同时,却对少数“一好遮百丑”者睁一眼闭一眼?制度不严,监督不力,总有一天会出问题。这是历史的经验,也是现实的教训。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的和谐社会,再也经不起刘涌、张建明等人瞎折腾了!我们的司法大厦,再也容不得像张建明这样的白蚁蛀蚀了!在加强干部自律教育的同时,我们惟有举起监督和法律之剑,方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一切形形色色腐败现象的发生! 《茂名晚报》(2008-06-24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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