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强 梁绚丽 摄影报道
本报讯 近日,市地税局举办了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和省地税局法规处领导为培训班学员授课。市地税局各科室负责人,市地税稽查局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局分管副局长、稽查局长、征管股、管理股和税政股股长以及有关业务骨干等共50多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税收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是在全市地税系统机构优化调整圆满结束后,各地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及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较大调整,相当一部分人员初次接触税收政策法规业务的情况下举办的。市地税局领导对这次培训班十分重视,专门邀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和省地税局法规处有关领导担任培训班的老师。这次培训的内容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等。培训班上,授课老师全面阐述了目前在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案例作了具体生动的讲解,并与学员们分享了他们在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培训班结束后,学员们表示,这次培训班办得很及时,培训课程很实用,老师们讲课精彩生动,传授了大量的新知识和新观点,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税收政策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在规范性文件管理、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培训内容非常切合工作实际,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茂名日报》(2008-09-09 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