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高州市地税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9722.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379.6万元,同比增长18%,增收188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9%;征收社保费7008.1万元。如期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今年以来,受税收政策变动、年初雨雪冰冻灾害和年中强降雨的影响,该市税收存在不确定因素多。该局以思想大解放、机构优化调整为契机,抓好各项组织收入工作措施的落实。
对重点税源突出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契机,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清理,确保大宗税源及时入库;对非查帐征收的企业,完善企业所得税评税制度,提高查帐征收面。加强建安和房地产行业征管,通过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清查的做法,及时、足额把建设项目的税收组织入库。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受起征点调整影响,加强税收分析,形成对策,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自行申报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大力加强小税种的管理。广泛宣传土地使用税的新征收政策,开展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建立重点税源专户档案,开征涉外企业土地使用税,做好所属2007年度税款催缴工作。巩固协税护税机制,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加强了“先税后审”制。饮食和娱乐业,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使用新版服务业发票,强化以票控税。对企业房产进行重新清查,重新确定计税依据;对主要街道的出租商铺重点检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对小水电行业,加强检查,清理漏管户,加强与供电部门的信息联系,为基层税务分局实施征管提供依据。(姚俭 邹慧)
《茂名日报》(2008-07-08 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