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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道路坑坑洼洼,行车困难,引发事故,危及安全
坑洼道路亟待修复 2008-09-02 09:32:00 作者:记者 赖学明 通讯员 邓生 何国金 来源:名升网
河西华山街超期服役,道路不堪重负,路基变形,路面坑洼 红旗北路过往重车对路面造成严重破坏 官山二路电力井边多次出现塌陷 站前二路下水道损坏,回填砂土流失,造成路面下沉塌陷 本栏图片由 于双利 摄 本报记者 赖学明 通讯员 邓生 何国金 市区部分道路坑坑洼洼,行车困难,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安全,现在已成为了全市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最近,许多市民纷纷来信来电本报,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要迅速修复坑洼的路面,解决市区部分道路行路难的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现状 坑洼道路随处可见 我市是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建设起来的一座新兴工业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逐渐向东发展。作为旧城区,河西片的道路大部分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而新城区河东片的道路则大部分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这些道路由于建设得比较早,经过车辆的长期碾压,雨水的侵蚀和浸透,现已有许多变得破烂不堪。虽然经过多次修复,但始终无法得到改善。在河西,坑坑洼洼的道路随处可见,主要集中在:红旗路、滨河南路、幸福路、建设南路、华山街等路段;河东片的坑洼道路则主要集中在:市计星路铜鼓岭路段、为民路、健康北路、站前2—5路、官山2—4路、人民南路高架桥等路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区共有烂路近10公里。 成因 多种因素造成路面坑洼 这些坑洼道路是怎样形成的呢?市政管理处的有关技术人员告诉记者:道路坑洼下沉的成因有多种多样,有的是由于下水道的管道或管道与管道的连接带损坏,造成回填砂土流失,路面失去支承面出现路面下沉或塌陷,如站前二、三路、官山四路、油城三路河西水厂入口处等路面的塌陷就是由于这种原因造成的;有的是由于车辆的增加,大型重车的超载,道路不堪重负而出现损坏;有的是由于开挖道路,安装通讯、电力等设施,完工后回填不实,或者没有按规范使用材料,造成恢复质量差,经雨水浸透或者自然沉降后出现下沉或开裂等。此外,还有一些道路由于管理关系尚未理顺,维护的职责尚未明确,致使道路破烂后得不到及时修补。如:市计星路铜鼓岭路段、市人民南高架桥是由市公路部门建设的,然而,至今维护管理权仍未移交市政部门,因此,这二段路、桥的路面出现坑洼后,公路部门不修补,市政部门也不修补,导致这二段路、桥越来越烂。 危害 路面坑洼引发交通事故 城市道路是城市公用的基础设施,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道路受损,不但影响城市景观,而且还给广大市民带来诸多不便,随时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市民的生命安全。一位姓李的先生激动地说,道路坑洼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十分平坦的路面,车辆快速行驶,由于路面某处开裂,于是司机紧急刹车,跟在后面的车辆的司机如果稍不留神,刹车不及时,就很容易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一位的士司机则说,道路坑坑洼洼,汽车经常在这些路段行驶,不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还会缩短汽车的使用寿命。他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维修坑坑洼洼的路面,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确保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 市政管理部门 补路速度赶不上路烂速度 城市道路坑坑洼洼,给市民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市政管理部门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但也十分无奈。近年来,他们在维修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购买沥青、碎石等材料,对市区坑洼的路段进行过多次的维修。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大面积的坑洼道路呢?市政管理处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市政维修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补路的速度赶不上路烂的速度。他说,1997年,市政道路维修材料经费就是每年90万元,经过10多年的发展,茂名的城市面积和道路面积大幅增加,然而,市政道路维修经费不但没有相应增加,相反,降为每年75万元,加上物价上涨、早期道路老化增加维修量等因素,市政维修经费显得捉襟见肘。由于经费不足,有些道路没有大幅保养过,致使出现下沉和坑洼。出现坑洼下沉的主要是河西片的沥青路面,这些道路多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由于建设标准低,超期服役,下水道管径偏小造成排水不畅,加上车流数量和吨位的增加,道路已不堪负重,从而出现路基变形下沉、路面坑洼等问题。由于维修经费不足,这些道路建成至今没有进行过大修,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个窝一个窝地修补,但因茂名汛期长雨水多,这种修补方法无法阻止雨水渗入,沥青粘结差,每下一场雨就要补一次,既增加成本又无法保证修补质量,形成了过去烂的要补,新烂的也要补,反反复复,因此,补路的速度远远赶不上路烂的速度。 人大代表建议 加大投入,加快修复坑洼路面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道路面积的增加,市政维修经费确实需要增加了”。在采访中,无论是市政管理部门,还是部分人大代表,他们都是这样说。看来,确实只有加大投入,城市道路的路况才能得以彻底改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在今后的财政预算中要增加市政维修的费用,全面加大道路的维修力度,使坑洼道路得到迅速及时的维修,恢复平坦的路面;对一些年久失修的道路,则要进行全面的改造;对一些因产权问题而出现的管理关系不清,职责不明的道路,则要迅速理顺关系,明确维修责任,大力推进对坑洼道路的维修,彻底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确保市民的行车安全,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还市民一个美丽的工作生活环境。 《茂名日报》(2008-09-02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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