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突出“五个有”:市委领导有力、纪委协调有序、部门配合有效、办案人员有功、后勤保障有为
化州办案协调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8-06-30 10:06:19 作者:李郁 来源:名升网
本报讯 近三年来,化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等部门坚持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 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29件,其中大案、要案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其中科级干部25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法院审结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案件15件15人;审计机关对71个项目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091万元,追缴上缴财政金额1138万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保障了该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基于该市反腐败协调工作做到了“五个有”。 一是市委领导有力。化州市委成立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反腐败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市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执纪执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该市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在市委的坚强有力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是纪委协调有序。在反腐败过程中,该市纪委始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进行组织协调。一方面,做到“三个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查办案件的重视和支持。立案前主动请示,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为初查取得重要证据打下坚实的基础;立案查处中主动汇报,及时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使他们了解案情和查处的难度,及时为办案排除困难;案件结案后主动将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违纪事实、处分依据和处分意见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使案件得到及时顺利的处理。另一方面,做好与司法机关、组织人事、公安、审计部门的协调,整合办案资源,利用自身政治优势,认真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主动协调,着力解决办案中碰到的问题,搞好牵头,当好主角。 三是部门配合有效。在反腐败协调工作,该市公安、检察、法院、监察、审计等机关在按照各自管辖分工各司其职的同时,能够积极加强协作和配合,相互提供案件线索、相互通报查处情况、联合办案等,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如采取组织措施、审计协助、侦查取证等,为办案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办案人员有功。近年来,该市广大办案人员在领导小组的协调领导下,坚持从大局出发,一切服从和服务全市反腐败工作,严格依纪依法、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排除干扰、敢于碰硬,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协调办案人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工作,不求功不求名,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五是后勤保障有为。在查办反腐败工作中,该市各执纪执法机关都能够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保证办案人员、车辆、经费等。办案力量不足,各执纪执法机关都能听从纪委的协调,加强办案中的相互配合,必要时提前介入,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办案经费都给予充分保证,执纪执法机关没有因为经费问题而影响办案。(李郁) 《茂名日报》(2008-06-30 第四版)
最新图文
|
最新文章
精彩视频
新闻排行
时尚在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