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郭建光)近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发文,授予我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
据悉,公安部、科技部于2006年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确定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15个城市和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省的23个城市开展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是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优化整合不同警种的科技资源,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促进现场勘查与处置、物证鉴定、探测与监控等相关技术的综合应用,普及科技知识和科技应用技能,加快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警力的作用。
自2006年6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单位后,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茂名财政再困难,经费再紧张,也要把科技强警工作搞上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强力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我市公安局通过集全局之力、聚全警之智、汇全民之志,从本地实际出发,以改革的思维、发展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经过两年的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茂名特色的科技强警之路,较好地完成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全市公安科技体系日臻完善,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科技应用成效实现质的飞跃,以公安科技为支撑的新型警务机制初见雏形,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为促进茂名公安工作发展、建设平安和谐茂名注入了强大动力。2008年6月,我市顺利通过公安部、科技部的验收考核。
《茂名日报》(2008-10-02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