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小飞 报道 昨天上午,全国、全省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市组织了有关单位在茂名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前);二是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9月);三是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
我市就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要求各级部门要深刻领会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茂名晚报》(2008-05-13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