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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共促和谐稳定 2008-08-05 09:11:10 作者: 刘艳 通讯员 吕强 叶滢 梁乐其 罗伯坚 林峻永 来源:名升网
市中级法院谭掌泉院长和市司法局梁昌灿局长前往信宜市北界法庭、北界司法所调研指导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编者按: 当前,社会处于体制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调整,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特别是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多主体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调处难度越来越大,往往出现很多矛盾纠纷“官了民不了”。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各自为政、孤兵作战的局面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主旋律中,如何弘扬东方经验、构筑“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令人深思的一道命题。 对此,全市法院及司法部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结合实际,从整合现有资源入手,联手实行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效能,实现优势互补,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机制,提高了新形势下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能力,达到了“双赢”的目的,减少了群众的讼累,节约了司法成本,彰显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的威力,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对于各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中的有效作法与经验,现辟专版予以介绍,以更好地进行经验交流,带动全市调解工作向前发展,促进本地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本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吕强 叶滢 梁乐其 罗伯坚 林峻永 《茂名日报》(2008-08-05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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