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数与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稳步提高
办案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神圣职责,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是社会的呼唤,是人民的重托。我市反贪部门以办案为中心,整合全市侦查资源,建立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依程序努力办案,做到立案数与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稳步提高。今年1-5月份,全市反贪部门立案数为47件47人,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8%,结案19宗,上诉率达到100%,安全达到了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进一步促进了我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在办案中,我市反贪部门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创新单纯为立案数而立案,变追求立案数为数量、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四结合,提出了立案数、案件质量、追赃金额、结案数和办案安全“五项指标”,实现了“四个效果”都统一;创新办案侦查方法,变单打独斗为侦查一体化,加大了整体的力度,实行交办、督办、参办相结合。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我市反贪部门注重惩防结合。紧紧抓住我市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工作联系点这个契机,紧扣本市工作实际,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总结,以案促防、惩防并举。去年底今年初推出了交通、公路部门的“三三制”预防法,这样既推动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又推进了反贪侦查工作中的案源发现和初查取证工作。 (刘艳 罗娜)
《茂名日报》(2008-06-26 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