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纪委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开展思想解放活动的精神,把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致力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争当纪检监察系统的排头兵。
该区纪委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该区纪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10项,受理群众投诉24件,办结24件,纠正或督促整改影响行政效能行为17宗,建立配套制度46次;对2宗非法生产烟花炮竹爆炸、1宗火灾事件,1宗加工病死猪食品事件,1宗拆除学校危房事件进行查处;取缔8家非法经营餐饮单位,督导办证2家促进和谐建设。其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改造泥砖房资金专项检查。组成6个工作组走访农户1235户,检查资金756.2万元,对2名违纪人员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对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对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列入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学校规范执行“五统一”和收费公示制,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3宗。
该区纪委不断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抓好责任制和惩防体系进农村工作,深化治本抓源头。先后抽调44人组成11个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全区76个单位共3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考核和举办了6期镇村干部惩防体系建设学习培训班,360多名镇、村干部接受了培训;举办了镇村惩防体系建设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和将7个镇(街道)和143个村(居)委会将《惩防体系措施一览表》制作上墙公开;完善镇村两级落实惩防体系《具体措施》登记簿21种,专人填写、登记和保管。
该区纪委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查办督办的力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要信访案件加大查办督办力度;对移交其他部门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建立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交办通知,做到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催办,确保按时办结;对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努力解决基层信访问题,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和“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对8名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分别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为1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曾东)
《茂名日报》(2008-02-25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