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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幼军沉浮录(一) 2008-11-12 09:19:5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明星领导”于幼军落马祸起深圳 于幼军曾是位“奋发青年”,当过人民教师。也曾是“成长的中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从最基层崛起,曾是中国当时较年轻的副省级干部,先后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兼深圳市市长,湖南省副省长、山西省省长等职,2008年10月12日,于在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任上被撤职,留党察看两年。曾经的“明星领导”,终成“落马官员”…… 2008年10月12日,原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被撤销中央委员会委员”的消息成了当天的大新闻! 当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公报称:“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此时,距于幼军出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一职,正好过去一年。 在文化部没落根 2007年9月5日,文化部网站新开设了一个栏目——《文化部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风采》。在这里,于幼军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其职务注明为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于幼军调任文化部的消息,立即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关注。 《财经》杂志记者撰文称:“不少人士认为,于幼军多年在改革开放前沿主持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对文化管理有着长久而成熟的思考,对于亟待破题的中国文化体制改革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 和媒体寄予厚望一样,9月24日文化部召开处长以上干部大会,会上提到“中央领导同志对搞好文化部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寄予厚望”。 10月21日,于幼军在中共十七大当选为中央委员。而时任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已经63岁,并在一年前当选为中国文联主席。 舆论推测,按惯例,出任党组书记,当选中央委员,于幼军已经为接任部长做好了准备。 据文化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当时上上下下都认为于幼军稳坐部长办公室,‘万事俱备、只等人大’了。大家对他主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抱以期待。” 十七大闭幕后,于幼军高调履行他在文化部干部大会上的承诺,“在部和全国文化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从11月5日至15日,他带领文化部调研组,跑了湖北、浙江、江苏和上海4个地方,进行文化工作调研。从武汉的琴台大剧院,到浙江的横店集团;从知名文化项目,到乡镇普通网吧,都留下了他的足迹。文化部的知情人士说:“这一轮调研的力度、强度很大,引人注目。”出人意料的是,此后不久,于幼军的位置变得“飘忽不定”了。 2008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于幼军出现在部长列席区,听取政府工作报告。3月7日,于幼军以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文艺界别的小组讨论。但这两次公开露面,于幼军都没有接受媒体采访,和十七大上他与记者谈笑风生的场面形成了鲜明对比。 3月12日,有关“于幼军因涉及早年在深圳任职期间的案件而遭免职”的传言,首次出现在香港报纸上。 第二天,在文化部举行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于幼军不见踪影,新加坡《联合早报》随即报道“于幼军被免职,正在接受调查”。 面对这类传言,3月13日下午6时47分,新华网首次做出回应,用黑体字标题在首页发表了博客文章:“今天,《联合早报》刊载消息说,于幼军被免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职务,正在接受调查。据向权威部门证实,于幼军未被免职。” 3月17日下午,全国人大表决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人选,于幼军没有出现在名单上。 孙家正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接任文化部部长。两天后,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前往文化部参加部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于幼军同志继续担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从此以后,有关于幼军被中央纪委调查的消息不时出现。《财经》杂志网站在报道文化部人事变动时,用了“意外”这个词。香港媒体则说,于幼军的去向“扑朔迷离”。今年8月6日,文化部党组召开中心组理想信念专题学习讨论会,于幼军主持会议(这是他最后一次以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身份出席公开活动)。从8月到10月,于幼军完全淡出了公众视线。 今年国庆节期间,《联合早报》报道称:“中纪委指于幼军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香港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据悉,于幼军的文化部党组书记及中央委员等职务,将在下周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后陆续撤销。” 报道随后得到证实,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即10月6日,文化部网站首页“现任部领导”一栏作了更新,显示部长、党组书记为蔡武。副部长、党组成员为陈晓光、周和平、赵维绥、郑欣淼、赵少华。原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的名字从“现任部领导”栏目中消失了。文化部这一人事变动的信息,立即被媒体捕捉到。在中国新闻网予以报道后,广东的《南方都市报》向文化部新闻信息处求证,得到的答复是:部领导名单的变化并非技术错误。新闻信息处同时对该报表示:“是的,中新网的报道属实,于幼军确实已经不再担任部领导的职务,有关领导的职务变化,可以从我们网站查看。”6天后,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纪委对他的处分决定,他在深圳的违纪案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何以“留党察看” 于幼军“留党察看两年”的消息经官方确认后,记者就此采访了研究中共党史的专家。专家指出:中共中央一中全会的主题通常是人事;二中全会则主要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问题;至于三中全会,由于距离党代会的召开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尚难发现现任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是否存在“问题”。因此,按照惯例,党的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一般不会涉及对相关问题人员的处理,而在三中全会上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的,于幼军还是30年来的第一人。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用了不足百字的篇幅陈述于幼军所受的处分,但他为何会被留党察看,其原因并未提及。 记者查阅了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网站,也未发现对其原因的解释。 不过,记者在2008年10月13日出版的香港《文汇报》上,发现了一篇题为《于幼军撤职,个中案情曾几经反复》的报道。报道披露他这次出问题主要是受其胞弟于小军(该报原文,下沿用)的“拖累”。报道说:“于幼军弟弟的公司在深圳重大工程中中标,虽然于幼军坚称事件循正常手续办理,但因公司为其弟所有,于幼军有瓜田李下之嫌。” 于小军的公司究竟是什么来路?在那次重大工程的招标过程中,究竟得了多少好处?为了弄清真相,记者专程来到深圳。 在深圳市有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当年,于幼军的案子是由中纪委工作小组直接查办的,他们并不了解详情;在深圳工商局,记者也查不到任何以于小军名字登记或注册的信息及相关资料(不知名字是否有误)。 几位当年曾和于幼军共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未见过于小军,也不知道他的公司究竟是干什么的。 在众人的印象中,于幼军向来为人谨慎,平时也很少参与商业应酬活动。“他从不在办公桌上放置家人的照片,他的妻子、女儿和弟弟,也从未到于幼军的办公室找过他。” 这些线索无法深入,记者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该案的另一个关键性人物:吴汉良。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吴汉良曾身兼香港新界工商业总会首席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港区广东政协委员联谊会召集人等职。他“数年前通过于幼军的胞弟于小军,与时任深圳市长的于幼军认识,后来两人关系十分密切”。“于幼军到哪里做官,吴汉良就跟到哪”。他还“与于幼军的胞弟于小军联手,获得深圳多条公路的开发权”。 去年9月底,吴汉良因以上种种问题在深圳被扣查,随即押送到河北廊坊接受审查。而香港《文汇报》也明确指出,于幼军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港商吴汉良招供有关”。 吴汉良,1954年出生于广东省开平县。1990年初,举家迁居澳门,并率先在澳门成立东南亚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992年,他又斥资在香港成立东南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亲自出任董事长,全力发展内地、港澳和东南亚地区的大型房产开发业务。了解这些情况后,记者又向深圳市工商局询问此人及相关情况,对方表示“很难查”,并拒绝进一步作答……(待续)(《扬子晚报》程絮孙萍邢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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